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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应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通告

陕西发布 2021-06-07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我省建立了统一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以下简称“陕冷链”),以实现对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追溯管理。现就推广应用“陕冷链”通告如下:


一、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食品追溯主体责任,保证所生产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实现追溯。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物流仓储、餐饮服务等相关单位或个人。


二、“陕冷链”目前已上线运行,“陕冷链”系统重点将进口冷链食品所涉及的生产、存储、经营、销售等各环节全部纳入系统中,同时覆盖监管人员、各环节接触人员、终端购买者三方群体,全面形成人物共控、人物共防的追溯防控系统。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登录及填报过程中,可下载用户操作手册、使用教学视频等资料。“陕冷链”为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如有需要可拨打服务热线:029- 86138522 咨询。


三、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在“陕冷链”中完成主体用户注册,并自2020年12月20日起,使用“陕冷链”如实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已有自建追溯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采取批量导入或系统接口等方式上传数据。凡在12月20日前未进行注册的,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


四、“陕冷链”实行“首岸赋码、首站赋码、一码通用”管理,即从西安海关入口岸的进口冷链食品作为“首岸”,从省外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运入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首站”,在“陕冷链”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等追溯数据,并使用“陕冷链”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


五、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遵守“陕冷链”管理要求,确保上传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对于未按照“陕冷链”管理要求上传产品追溯数据的进口冷链食品,其他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


六、全省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实名销售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陕冷链”电子追溯码。消费者不能使用微信扫码购买时,销售者要进行实名登记(姓名、地址、电话)并上传至“陕冷链”。


七、全省相关政府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督促引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使用“陕冷链”,确保“陕冷链”有效运转。凡在我省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产品完整追溯信息的,不得采购销售。


特此通告。


附件:“陕冷链”冷藏冷冻食品追溯系统用户手册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0日




“陕冷链”系统具体操作说明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3号)文件精神,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建立了统一的“陕西省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以实现对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追溯管理。

“冷链追溯二维码”通过企业“首站登记”产生后,要求进口商打印并粘贴在本批次所有商品的外包装上,实现“首岸赋码”,“冷链追溯二维码”贯穿于整个存贮、流通、消费环节,通过落实一码一物、一码一批次,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登录注册说明


第一步:打开微信,在微信—发现,“搜一搜”或“小程序”查询。



第二步:搜索“陕冷链”小程序,点击即可进入到冷藏冷冻食品追溯平台。



第三步:使用在陕西省政务服务网认证的企业账号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打开如下页面。


目前已开放的主要操作为:首岸登记、首站登记、入库、出库、台账、主营产品、库存。


注意:


首岸登记:

商品流通方式为经过西安海关进入陕西省,登记主体为进口商企业。


首站登记:商品流通方式为经过内陆省界进入陕西省,登记主体为冷库企业。

首岸进口商企业


第一步:企业信息维护,添加企业主营产品。


打开陕冷链小程序,点击“主营产品”,点击“添加”,选择商品种类,逐项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第二步:产品登记,供应商选择。


根据产品入陕来源,点击“首岸登记”,“请选择供应商”,在搜索栏中查找供应商,为方便查找,系统默认历史曾选过的供应商会在搜索栏下显示。




第三步:产品登记,添加产品。


选择添加产品,选中需登记的产品,逐项填写产品基础信息及入境信息,上传相关证明图片完成后,点击保存。系统将提示“登记成功”字样,并直接跳转至登记记录界面。可查看商品信息,点击二维码图标,可将溯源二维码保存至手机。



第四步:溯源二维码保存。


在登记记录中,可查看商品信息,点击二维码图标,可选择将溯源二维码保存至手机相册,并进行打印后粘贴至商品外包装。


公众通过微信或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冷链食品包装上的溯源二维码,可以查看到溯源信息。



第五步:商品出库。


点击“出库”,选择出库日期及收货方,扫码添加出库产品,确认产品信息后,填写出库件数,点击保存后,系统将提示“出库成功”字样,并直接跳转至出入库记录界面,可在此看出入库信息。



首站冷库企业


第一步:企业信息维护,添加企业主营产品。


打开陕冷链小程序,点击“主营产品”,点击“添加”,选择商品种类,逐项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第二步:产品登记,供应商选择。


根据产品入陕来源,点击“首站登记”,“请选择供应商”,在搜索栏中查找供应商,为方便查找,系统默认历史曾选过的供应商会在搜索栏下显示。



第三步:产品登记,添加产品。


选择添加产品,选中需登记的产品,逐项填写产品基础信息及入境信息,上传相关证明图片完成后,点击保存。系统将提示“登记成功”字样,并直接跳转至登记记录界面。可查看商品信息,点击二维码图标,可将溯源二维码保存至手机。



第四步:溯源二维码保存。


在登记记录中,可查看商品信息,点击二维码图标,可选择将溯源二维码保存至手机相册,并进行打印后粘贴至商品外包装。


公众通过微信或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冷链食品包装上的溯源二维码,可以查看到溯源信息。



第五步:商品出库。


点击“出库”,选择出库日期及收货方,扫码添加出库产品,确认产品信息后,填写出库件数,点击保存后,系统将提示“出库成功”字样,并直接跳转至出入库记录界面,可在此看出入库信息。



流通企业


第一步:商品入库。


点击“入库”,选择入库日期及收货方,扫码添加入库产品,确认产品信息后,填写入库件数,点击保存后,系统将提示“入库成功”字样,并直接跳转至出入库记录界面,可在此看出入库信息。



第二步:商品出库。


点击“出库”,选择出库日期及收货方,扫码添加出库产品,确认产品信息后,填写出库件数,点击保存后,系统将提示“出库成功”字样,并直接跳转至出入库记录界面,可在此看出入库信息。



食品追溯码编码规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编码+产品批号

等于


赋码方式与信息采集


进入陕西省境内销售的进口商品,采用首站赋码、贴码和进出库扫码,至少贴码到最小物流单位(例如1箱),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贴码到单品。


“陕冷链”小程序在规范冷链生产经营者行为的同时,也为企业用户提供内部管理的服务功能,企业可通过“陕冷链”对内部管理环节进行台账管理。其中包括出入库管理、台账管理、检测信息、从业人员管理等服务,为企业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支撑。


箱箱货物可追溯

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扫二维码

查询到自己购买的每一件货品的信息


这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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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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